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资委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工商联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4号)文件规定,现有清远市广硕鞋业有限公司等2间企业申请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合计255万元。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问题的,请实名书面反映。
公示受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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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